穗建质监字[2010]132号 关于加强幕墙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部室: 为加强建筑幕墙质量监督管理,确保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,在建筑幕墙施工质量监督抽查中,除严格检查建设各方遵守国家相关法规、标准和规范情况外,还应重点加强如下方面的的质量监督管理: 一、建筑幕墙深化设计施工图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,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。 二、对于超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、工程技术规范适用范围的建筑幕墙工程,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部《关于印发<“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核准”行政许可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建标〔2005〕124号)及市城乡建委《关于严格执行玻璃幕墙设计标准的通知》(穗建技[2010]1155号)的有关要求办理。 三、加强幕墙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进场复验抽检。铝合金型材应进行膜厚、壁厚和硬度等指标的检验;钢材应进行力学性能检验。硅酮结构胶应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,并应对邵氏硬度、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。硅酮密封胶应进行弹性恢复率、定伸粘结性、拉伸模量等性能进行复检。 四、幕墙工程在安装之前,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抗风压性能、气密性能、水密性能和平面变形性能等性能(简称“四性”)的检测制订相关的检测方案,检测方案应报站备案后方可实施。检测方案应满足如下要求: (一)当幕墙面积大于 (二)同种构造、型式、材质的幕墙工程“四性”试验荷载应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取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试验。 (三)幕墙“四性”试验取样单元应满足GB/T15227-2007的要求。抗风压试验试件宽度应至少包含三个完整的分格单元,竖向至少包含一个完整的层高。 (四)检测试件的材质、构造、安装施工方法应与实际工程相同,且符合标准、规范对试件的要求,试件安装应由幕墙施工单位自行安装,检测单位不得代其安装。 五、当与玻璃幕墙相邻的楼面外缘无实体墙时,应要求相关单位设置安全防撞装置。 二○一○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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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-07-09